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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 文书收发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8-05-24 来源: 阅读

为规范本部文件、资料运行管理,确保务实、高效、安全、有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收文管理

1、收文范围:上级、学院及各部门发至本部的文件、资料,均纳入收文范围。

2收文程序:对来文、资料及时办理收文登记、编号,拟出拟办意见,1个工作日内送部领导阅批。

二、运行管理

1阅办:根据部领导阅批意见,如属专人办理事项,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文件、资料送达执行人办理;如属全部门阅办文书,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结;如属重大或紧急事项,应立即电话通知执行人,即时阅文办理。

2传阅:管理人、阅批人、阅办人、执行人均须履行传文登记手续。

如非保密文书,执行人因工作需要复印留存的,经部办公室主任批准,可以复制。

3、借阅:阅办人、执行人因工作需要借阅的,经部办公室主任批准,办理借阅登记后,可以借阅。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工作日。

4安全:文书相关人员需做到防火、防水、防遗失。

三、归档管理

文书管理人需定期收集、归档,年终建档,存入本部文书档案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