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山西省职业院校“职教金课”建设的通知》(晋教职成[2023]14号)、《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 2024 年山西省职业院校“职教金课”建设工作的通知》(晋职教成函[2024]22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学院“三教”改革,推动“职教金课”建设与应用,提升课程建设品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同时为2024年省级“职教金课”申报工作做准备,学院决定开展2024年院级“职教金课”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从今年起,院级“职教金课”申报、认定应与专业建设相结合,面向专业就业率低、在校生数较少、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联系不紧密的课程一般不得申报(相关情况通过证明材料提供佐证)。
(一)学院现有已完成说课视频和教学(课堂或实践)实录视频拍摄,符合建设标准,但尚未被认定院级的“职教金课”。
(二)2023年已完成院级认定,且有意向参加2024年省级申报的“职教金课”。
二、认定程序
(一)7月5日前,各“职教金课”课程负责人按要求将金课申报书和证明材料交回教务工作部王惠。
材料要求:申报书及相关材料涉及数据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证明材料按序合为一个PDF文档。
(二)7月11日前,教务工作部组织校外专家对相关材料进行评审,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三)7月12日前,完成院级认定工作。
(四)8月31日前,教务工作部组织完成2024年省级“职教金课”申报工作。
三、其他
认定为院级“职教金课”的课程须持续性建设和使用,提升“金课”的影响力和使用范围,有效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附件:1、“职教金课”建设标准24号 附件1.docx
2、“职教金课”申报书24号 附件2.docx
教务工作部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