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本年度金课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各单位按照《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金课建设方案》(晋林院函[2022]42号)中本部门推荐申报四类“金课”的三年推荐限额安排第三批建设数量,本批次建设数量应少于建设总数的余量。
2、各教学单位于12月25日前,确定本批次建设的职教金课,并报回本部门第三批金课评选报名汇总表。
3、各教学单位请于2025年4月30日前交回:系/部第三批金课评选结果推荐汇总表、金课申报书和其他佐证材料。
4、在前两批建设中未认定院级的金课,需于2025年4月30日前,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山西省职业院校“职教金课”建设的通知》文件要求修改完善建设资料,重新提交金课申报书和其他佐证材料。
附件:1、“职教金课”建设标准
2、“职教金课”申报书
3、系/部第三批金课评选报名汇总表
4、系/部第三批金课评选结果推荐汇总表
教务工作部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