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学院党政对学生工作的部署和决定。
二、加强监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建立完善学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辅导员(班主任)遴选、培训工作;开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学生诚信档案,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拓展工作;负责学生公寓管理,宣传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学生良好习惯养成。
四、负责学生工作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五、统筹协调全院学生工作,督促、检查、考核各项学生工作制度在系、班的落实情况。
六、开展学生思想状况的调查研究活动,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七、负责学生奖励有关规章制度的建设,包括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和奖学金评审的组织;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建设,包括助学贷款办理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组织与管理。
八、负责学生日常纪律管理与违纪学生的教育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对学生的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国防教育、军事教育、劳动教育等。
十、负责学生公寓的安全、纪律、卫生、住宿等管理工作,负责学生公寓物品的采购、供应工作。
十一、负责学生早操组织与管理。
十二、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十三、负责校园卫生保洁工作。
十四、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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