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欢迎访问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 部领导班子议事制度
发布日期:2018-05-24 来源: 阅读

为进一步加强思政部会议制度建设,健全完善部党政领导班子工作机制,推进党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学院《教学系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 则

(一)思政部实行党政共同负责、集体领导、分工合作的领导体制,实行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

(二)部领导班子会议是本部决策的基本形式。部领导班子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和决定本部重要事项。

(三)部领导班子会议由部主任、部副主任、部办公室主任、部教学秘书、党支部委员参加。根据研究事项由会议主持人商定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二、议事范围

(四)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的事项范围:

1、落实学院各项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

2、部发展规划、改革措施、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总结。

3、部思想政治工作、班子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学生思政教育、安全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实训条件建设及行政管理等工作中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

4、按照管理权限,讨论提出部教学科研机构设置、岗位设置和负责人建议人选,绩效考核与分配方案,教职员工年度考核结果与奖惩决定,以及人事调配、人才引进、晋职晋级、国内进修、选派出国等工作的意见建议,部分事项按规定向学院呈报或备案。

5、部年度经费预算、较大额度资金(5000元以上)使用、设备采购等事宜。

6、部服务社会、对外交流合作、应对突发事件或群体性事件中的重要决策。

7、涉及教职工利益的其他事项。

三、议事规则

(五)部领导班子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两次,特殊情况即时召开。

(六)部领导班子会议须有党政班子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到会方可召开。部门正职不能参会或达不到规定人数时,不能举行正式会议。

(七)部领导班子会议主持人由部主任担任。根据会议内容集中合理安排议题。

(八)部领导班子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决议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可采取投票或举手表决方式,经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做出决议。如有较大分歧,可暂缓表决,待进一步调查论证后在下次会议表决,或报请院党委、院长办公会议批复。会议列席人员可发表意见,不参加表决。会议决议应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未到会班子成员。

(九)部办公室主任承办会议记录工作。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的问题、表决的形式和通过的决议,均应如实记录,经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字后,以会议纪要或其他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确保落实到位。重要会议的纪要或形成的决定,应报送分管或联系院领导和相关部门。

四、会议纪律

(十)坚决维护部领导班子会议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对集体形成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个人可以保留意见或向院党委、院领导反映,但不得拒绝执行集体决议。   

(十一)需经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但因遇特殊情况,须立即作出决定、紧急处理的事项,部主任可采取灵活方式与班子成员交换意见、沟通情况,必要时请示上级领导,及时处理。事后应形成书面记录,说明事由、与班子成员沟通商议情况、处理过程与结果等,由部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签字后,与部领导班子会议纪要一并妥善保存。

(十二)部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讨论有保密要求的议题时,在形成决议并正式执行之前,与会人员要注意保密,严守会议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

五、督办与检查

(十三)部领导班子会议决定事项时,要根据工作内容,确定承办人或牵头人,明确办理时限。

(十四)凡系重要问题,经过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后,部领导班子成员应按照分工,抓好落实。要做好督促检查和落实情况反馈工作,重要事项落实情况要向部领导班子会议报告。

(十五)部领导班子会议制度执行情况,纳入部领导班子和成员工作考核内容。部领导班子应认真开展年度自查,自觉接受学院党委检查。    

六、附 则

(十六)本规则由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