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进思政部教职工工作作风,提振责任意识、敬业精神和执行能力,进一步提高部门管理水平、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营造高效有序的工作运行秩序,增强思政教育实效性,根据《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效能检查督办办法》(晋林院〔2017〕11号)精神,结合思政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检查督办对象:思政部管理人员及有管理职能的教师。
二、检查督办的主要内容
(一)学院党政工作检查督办内容:
上级决策、学院党委和行政工作的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
(二)思政部部门工作检查督办内容:
1、思政部领导班子会议决议、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2、思政部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思政部管理岗位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4、教研室工作进展情况;
5、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
6、上级要求或领导交办的其它应该检查督办的工作。
(三)思政部专项检查督办工作内容:
1、办公用品采购供应管理;
2、经费管理;
3、教学秩序管理。
三、检查督办的权限
1、要求检查督办对象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及其他相关材料;
2、要求检查督办对象就有关事项和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3、要求检查督办对象停止违规行为;
4、对检查督办对象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对检查督办工作配合不力的对象,提出工作绩效考核意见或党纪、政纪处理意见。
四、检查督办对象的职责
检查督办对象要积极支持检查督办人员的工作,对于检查督办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对于不认真整改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检查督办工作组织
(一)检查督办工作由支部纪检委员牵头组织,部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落实。
(二)检查督办工作要明确指导思想,确定检查督办重点,定期有选择地开展检查督办项目;行政效能监察督办人员要严于律己、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通过检查督办工作,增强全体教职工依法行政、依法执教的意识。
(三)对于检查督办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交部领导班子会议或支委会研究决定。
(四)检查督办工作结束后,形成完整档案材料,妥善保存。
六、本办法自部领导班子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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