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做好中共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委换届相关工作,强化换届选举纪律要求,持续传导正风肃纪的责任压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现就严明党委换届期间工作纪律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责任
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作风,教育引导所属党员遵守选举纪律,不违规、不违纪。
二、严肃换届纪律要求
全体党员要本着对党的事业、对全院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从大局、全局出发,讲政治、讲担当,自觉遵守选举纪律,公正履行职责。党员干部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十严禁”换届纪律要求,严禁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严禁拉票贿选、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严禁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发短信,严禁请吃、吃请、送礼等,严禁干扰选举、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等,真正使选举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三、严守换届工作规则
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换届选举的各项要求上来,严密工作流程、严守工作规则、严格工作规范,认真履行好选举职责。参与党委换届的工作人员,须严格按章办事,严守纪律,严禁泄露未经批准对外公开的信息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四、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学院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选举全过程的监督,防止各种违反换届纪律的现象发生,对拉票贿选、破坏选举、搞非组织活动等行为依规依纪依法进行查处,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确保党委换届顺利召开。
举报电话:0351-3439422
附:中央“十个严禁”换届纪律要求
中共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9月24日
换届“十严禁”
一是严禁结党营私,对拉帮结派、上下勾联、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的,以人划线、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以及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的,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索取、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五是严禁个人说了算,对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一律取消相关任用决定,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为他人推荐提名、提拔调整疏通关系的,违规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作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形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弄虚作假,对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在换届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一律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十是严禁干扰换届,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搅扰破坏换届的,严加防范、坚决打击;对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影响换届选举的,违规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资助或者培训的,以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