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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教学设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30 来源: 阅读

各系:

为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落实《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 年)》的通知〉的通知》晋教职成函〔2021〕14 号要求,因教育部对职业教育专业目录进行了全面修(制)订,其中代码和专业名称等有所改变,要求各系按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对我院相应专业的内容进行修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依据:

1、《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 年)》的通知〉的通知》

2、《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 年)》

3、《中等职业教育新旧专业对照表》(三二分段人才培养专业)

4、《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

5、《2021年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

二、修订范围: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教学设计。

三、修订要求:

1、对专业代码和名称改变的,要根据新的专业代码、名称,对原有代码和名称进行更新,

2、对专业名称改变的、专业合并的要根据新的专业名称内涵,对人才培养目标、岗位面向、课程体系等内容进行调整。

3、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完成学校现有设置专业的对照整理,做好新旧目录衔接,对所修改内容要充分调研、论证。

四、修订说明:

目前在校生按原目录的专业名称培养至毕业。此次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教学设计用于2021年的拟招生专业及管理工作。

五、工作程序:

3月30日——3月31日,各系教学秘书到教务处拷备相应电子材料。

4月1日——4月10日,各系修订相应内容,由教学秘书统一于4月10日前将修订好的电子版材料交至教务处审核。所交材料以系为单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