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紧急通知》(教财厅〔2018〕29号)和《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院学生父母信息补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录对象
已注册为我院学籍的在校生,包括休学和保留学籍的学生。
二、补录方式
登陆我院一站式服务平台,进入相关版块在线填报,详细步骤参照附件《家庭成员信息采集填报说明》。
三、补录内容
学生监护人信息,具体包括:父亲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母亲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如果只有一个监护人则填写一位监护人;如果是其他监护人则填写其他监护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四、填报补录时间安排及要求
1、该项工作时间紧迫,请各系确保通知到位,务必于2021年3月8日晚24点前登录一站式平台填报。
2、有关一站式平台填报时遇到的技术问题,各系老师可将问题汇总后,向网络中心闫政老师咨询解决。
3、此次补录工作涉及民生大事,事关学生及家庭切身利益,若因错误填报或未填报而产生的相关影响由学生和家长自行承担。
4、各系要高度重视,确保此次补录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附件:家庭成员信息采集填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