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中职部:
为进一步规范学籍办理,在办理学生休学、保留学籍、复学和退学手续时根据《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办理,具体事宜如下:
除因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给予退学建议的处理需要所在系提交报告外,休学、复学、转专业、主动退学无需提交报告,无需另附个人申请,只需按要求填写相应申请(审批)表。特殊情况根据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一、办理休学
1、休学申请的受理时间为开学两周内。休学时间以学期为单位,特殊原因的学期中途休学者,该学期按休学计算。学生休学期间,不参加课程考核。
2、因应征入伍休学的填写《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保留学籍申请(审批)表》(附件1),相关系责任人签署意见,后提交教务处审核。
3、其他原因填写《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休学申请(审批)表》(附件2),相关系责任人签署意见,后提交教务处审核。
二、办理复学
1、在本学期末及下学期开学一周内,及时提醒休学到期的学生办理复学手续。
2、个人填写《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复学申请(审批)表》(附件3),相关系责任人签署意见,后提交教务处审核。
三、办理转专业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于第一学期末或第二学期末办理转专业手续。
2、个人填写《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申请(审批)表》(附件4),相关系责任人签署意见,后提交教务处审核。
四、办理退学
1、个人主动申请退学。
个人填写《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退学申请(审批)表》(附件5),相关系责任人签署意见,后提交教务处审核。
2、学院退学处理
(1)符合学院学籍管理文件“退学”条款规定内容者,应予退学。对学生提出退学处理意见,提交《XX系关于给予XXX退学处理的报告》(附件6),退学原因要与处理条款结合,要与学籍管理规定相互佐证。
(2)对学生做出处理决定前,应告知学生,允许学生做出陈述申辩。经多种手段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则将处理结果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告,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即视为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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