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以及校历安排,经学院研究,现将学院2024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3天,4月4日(星期四)至4月6日(星期六)休息;4月7日(星期日)上班,上第6周星期五(4月5日)的课。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尤其是“清明”“五一”将至,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各部门(单位)要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倡导师生文明祭祀,教育和引导广大师生禁止野外用火,切实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并严格按照学院值班安排表要求,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如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度过一个祥和平安的节日假期。
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