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资助与保障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评奖评助评优工作方案》,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学生个人申请、各系初审、学院复核,现将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1日(5个工作日)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奖助优评审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具体,以便调查核实,非实名反映不予受理。
问题反映方式:
1.电话:0351-3439057,0351-3439294
2.办公地址:原技校二楼学生工作部办公室(201室、203室、204室)
附件: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评审结果名单.doc
学院奖助优评审办公室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