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鼓励广大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不断增强班集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使广大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更大的发挥,促使我院学生教育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学院决定对学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开展各类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奖优树标和扶困助学”的原则,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形成良好校风、学风。
二、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学生奖助评审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评审工作领导组)
组 长:杜庆先
副组长:赵立曦
成 员:徐天为 蔡 捷 闻若媚 吉国强 王婷婷
张永根
(二)学生奖助领导组下设奖助评审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工作办公室),评审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
(三)各系成立学生奖助学金工作组(以下简称评审工作组)
组 长:各系党总支书记
成 员:各系辅导员
三、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为2021级、2022级各班级、各团支部。
(二)先进个人和各类奖学金评选范围为2021级、2022级已缴费注册学生。
(三)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评审范围为2021级、2022级、2023级在籍学生(不含休学、保留学籍学生)。
四、各类奖助项目
(一)国家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集体奖:先进班集体、先进基层团组织。
2.个人奖: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四)学院奖学金
学院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共青团)干部奖学金、优秀共青团员奖学金、素质技能奖学金。
(五)国家助学金
(六)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五、各类奖助项目的评审依据及办法
(一)评审依据及办法
各类奖助项目的评审均按照《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以及《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奖助工作操作手册》开展。请各系认真组织开展工作,落实国家和学院的相关政策。
(二)其它规定
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满足“优秀学生”的评审条件。
六、时间安排
(一)10月9日:评审工作办公室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下发奖助优评审方案。奖助学金工作组根据方案组织开展各类奖助项目评审工作。
(二)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1.10月9日-10月12日:各系奖助学金工作组在全系开展推荐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全系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国家奖学金初审材料上报评审工作办公室。上报截止时间:10月12日10:00。
2.经评审工作办公室资格复查后向评审工作领导组提交报告,并汇报相关资格复审情况。评审工作领导组根据评审工作办公室的上报情况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经院长办公会议审核通过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评审工作办公室出具关于评审情况的报告,上报省教育资助与保障中心。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校内各项评优评助评审工作
1.10月9日-10月16日:各系奖助学金工作组在全系开展推荐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全系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初审材料上报评审工作办公室。上报截止时间:10月16日10:00。
2.经评审工作办公室资格复查后向评审工作领导组提交报告,并汇报相关资格复审情况。评审工作领导组根据评审工作办公室的上报情况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经院长办公会议审核通过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评审工作办公室出具关于评审情况的报告。
3.将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上报省教育资助与保障中心。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10月9日-10月20日:各系奖助学金工作组开展认定工作,汇总各项材料,并在全系范围内进行认定结果的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评审工作办公室。上报截止时间:10月20日10:00。
(五)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10月10日-10月20日:各系开展退役士兵学生的退出现役证书和个人信息审核等基础性工作。上报截止时间:10月20日10:00。
(六)11月中下旬,起草《关于表彰2022-2023学年先进班集体和先进学生个人的决定》,按照学院统一安排,择时举办学年表彰大会。
七、注意事项
1.评优评奖过程中涉及学生成绩排名,一律取整,不计小数点。
2.素质技能类奖学金,由各系统一申报,学院评定。(需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详细的佐证材料)。
3.评奖评优的相关材料要准确、清楚、完整。并且加盖党总支公章,签名处需手写签名,不得打印。
4.未尽事宜及在评优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奖助工作办公室。
八、总结及报送材料
(一)电子版
1.国家奖学金报送材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本专科国家奖学金-信息表》。
2.国家励志奖学金报送材料:《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信息表》。
3.学院评奖评优报送材料:《学院评奖评优个人申请表》、《集体奖申请登记表》、《素质技能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院评奖评优初审名单表》、《素质技能奖学金初审名单表》。
4.国家助学金相关报送材料:《家庭经济信息录入-模板》、《高本专科困难学生认定管理-信息表》、《高本专科国家助学金-信息表》、《国家助学金(秋季)发放名单汇总表》。
5.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报送材料:《退役士兵助学金(秋季)发放名单汇总表》。
(二)纸质版
1.国家奖学金报送材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2份)。
2.国家励志奖学金报送材料:《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1份)。
3.学院奖评优报送材料:《学院评奖评优个人申请表》(1份)、《集体奖申请登记表》(1份)、《素质技能奖学金申请审批表》(1份)、《学院评奖评优初审名单表》(1份)、《素质技能奖学金初审名单表》(1份)。
4.国家助学金报送材料:《国家助学金(秋季)发放名单汇总表》(1份)。
5.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报送材料:《退役士兵助学金(秋季)发放名单汇总表》(1份)。
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