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
按照省直文明办《关于开展省直机关第五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的通知》(晋直文明办〔2020〕7号)要求,为进一步发挥模范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省直文明委决定组织开展省直机关第五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为做好我院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别及名额
省直机关第五届道德模范分为五类:“助人为乐道德模范”“见义勇为道德模范”“诚实守信道德模范”“敬业奉献道德模范”“孝老爱亲道德模范”。各党支部每类可推荐1名,推荐总数一般不超过5名。同一人只可推荐一类,同一事迹涉及多人的按1个推荐。已表彰过的道德模范不再推荐。
二、推荐标准
(一)总体标准
政治坚定,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二)分类标准
1.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帮助他人,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为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出突出贡献,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誊和守信形象。
4.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三、报送材料
1.《省直机关第五届道德模范推荐表》(附件)的电子版和纸质版2份。
2.推荐人选1寸免冠照、5寸工作照和生活照的电子版各1张。
3.推荐人选事迹材料电子版和纸制版。材料要求事迹真实、表述准确、条理清晰,字数2000字左右。
四、推荐办法和时间
以党支部为单位通过适当方式组织本党支部所属教职工对符合相应标准的教职工进行群众推荐,在群众推荐的基础上,各党支部要按照评选标准,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确保拟推荐人选事迹准确真实。推荐材料于12月4日前报宣传统战部。
联 系 人:陈芳芳0351-3439413
电子邮箱:sxlyxcb@163.com
党委宣传统战部
2020年12月2日
附件
省直机关第五届道德模范推荐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照片
(1寸免冠) |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学 历 | ||||
单位及 职务 | 籍贯 | |||||
推荐类型 | ||||||
曾获 主要 奖励 | ||||||
个 人 简 历 | ||||||
简 要 事 迹 | ||||||
简 要 事 迹 | (主要事迹材料另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