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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教学成果奖 评审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3-03-10 来源: 教务工作部 阅读

为加强和深化教学建设与改革,总结教学先进经验,全面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学院“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双高计划”建设,根据《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及培育管理办法(试行)》,学院决定开展2023年院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2023年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特等奖不超过参评总数的10%,一等奖不超过参评总数的20%,二等奖不超过参评总数的30%。

二、名额分配

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实行限额推荐的办法。各教学系部不少于3项,鼓励其他部门和公共课教研室积极推荐。

三、时间安排

1.申报时间:2023年3月1日前。

2.评审时间:2023年3-4月。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山西林业职业教学成果奖,须提交以下材料:

1.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

2.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

(二)以上材料请按《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填报说明(附件3)填写(各一式3份)。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未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推荐的;

2.不符合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奖励对象、内容与时限的;

3.成果持有人或单位不符合规定的;

4.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以及规定的附件不齐全的;

5.存在权属争议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五、工作要求

1.开展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是学院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各部门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本部门院级教学成果奖的推荐申报工作,确保推荐申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广泛发动,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确保将本部门教学研究水平高,实践效果显著,有创新、有突破、有推广价值的教学研究成果推荐出来。在评审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正、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统筹兼顾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成果。

3.各部门院级教学成果奖经部门评审后择优上报。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提交教务工作部。

联系人及电话: 白海鹰, 0351-3439415

                         王   珏, 0351-3438929

邮箱:sxlyjwgzb@126.com

附件:1.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3.《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填报说明

          4.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指标内涵及说明

          5.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成果总结报告

                 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2023.2.1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