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学院教学建设和改革,鼓励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投身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等工作,根据《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晋林院[2019]100号)和《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业绩认定办法(试行)》([2020]44文件精神,拟对2020-2021学年教师教学业绩进行认定和统计工作。现将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认定范围
1.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2.教师教学业绩范围包括教学建设项目、教学比赛获奖(参加专业技能比赛和指导学生技能比赛由归口部门统计认定)和个人荣誉等。
二、佐证材料
所有佐证材料提供纸质版复印件,审核期间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原件。
三、材料提交
各部门各单位按照项目类别组织教师填写统计表(见附件),9月3日之前将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佐证材料纸质版复印件交教务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