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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14 来源: 教务工作部 阅读

各系部:

  为了确保本学期教学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按照学期工作计划要求,现将本学期期末主要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1、工作量统计工作

  各系汇总本部门任课教师工作量,于12月31日前报教务处。教务处于1月8日前审核汇总并报组织人事部。

  2、教材征订工作

  各系部于12月26日前将下学期所需教材报教务处,教务处于1月9日前审核、汇总、整理、核算,报相关领导审批后进行采购。

  教材按照学院校企合作开发教材、国家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十三五“、”十二五“)、行业规划教材的顺序选用,优先选用本校教师主编参编的上述教材,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专业教材;杜绝使用劣质包销或盗版教材。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对教材的专业性、时效性、合规性和适用性要严格把关,教务处加强审核。

  3、教学任务安排工作

  各系部于12月31日前完成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及课表编排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12月14日各系将以下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报教务处:①开课计划②教学进程表③教学任务安排表④教师教学任务统计表;

  (2)12月15日-12月18日,录入各专业课程代码及开课计划;

  (3)12月21日-12月22日,完成教学任务(实践和理论)的设置和实践环节的安排;

  (4)12月23日-12月30日,教务处及各系进行课表编排工

  作;

  (5)12月31日,教务处根据各系部报送的“教学任务安排表”等相关教学资料完成学期课表的审核。

  4、考务、阅卷及成绩录入工作

  各任课教师于第16周交回期末考试试题试卷,17周周五至18周周二系部组织系级考试,18周周三、周四教务处组织院级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1)教研室主任、系主任要对试题内容及格式严格审核,特别注意审核外聘教师试题。

  (2)全院教职工须按照安排完成期末监考任务,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按时进入考场,严格考场纪律。

  (3)各系于12月18日前将缓考学生汇总表及本人申请统一报至教务处。

  (4)其他要求详见《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5、学生评教工作

  学生评教系统开放时间为12月14日—12月20日(16周周一至16周周日),请各系通知学生按时评教,不参加评教的学生将无法安排考试。根据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规定,学生评教率须达98%以上。

  6、教学质量统计工作

  各系部于12月30日前将教学质量统计表报教学诊断办,教学诊断办于1月5日前完成教学质量汇总。

  7、实习工作

  各系在1月15日前将2021届毕业生跟岗实习方案、跟岗实习检查记录、跟岗实习工作总结报教务处,并录入学生跟岗实习成绩、整理归档学生跟岗实习资料,包括:跟岗实习三方协议、安全协议、健康保障协议、学生跟岗实习档案(由实习管理平台导出保存电子版)、学生跟岗实习考核登记表。

  各系于1月15日前将2021届毕业生顶岗实习方案报教务处,并妥善安排 2021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

  具体要求详见《关于2021届毕业生跟岗实习考核及顶岗实习安排工作的通知》(随后下发)。

  8、外聘及试讲工作

  各系部要严格按照《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规定的聘用条件和聘用程序对外聘教师进行聘用,于1月9日前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外聘教师登记表报教务处;并组织完成任新课、新任课教师(包括本校教师、外聘教师)试讲工作,将《任新课、新任课教师试讲报告单》交回教务处。

  9.教研室主任考核工作

  各系部按照学院《教研室主任选聘及考核办法(试行)》做好本学期所属教研室主任的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于12月31日前报教务处。

  10、教学督导与检查工作

  各系部教学督导组做好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总结和下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于2020年12月30日前提交学院教学督导组;并按照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指标,提前做好年度工作考核准备。

  11、师资培养工作

  各系部做好2021年培训计划,培训项目主要分为专业带头人能力培养、骨干教师培养、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优秀青年教师培训、教师企业实践、教学资源库建设培训、精品课程建设培训、教学能力大赛培训、专业技能大赛培训、教材建设培训等。并根据培训需求制订培训计划(需写明拟培训项目、拟培训人数、培训经费,系主任签字并盖系章),于1月9日前报回教务处。

  1. 教学工作总结、计划的安排

      各系部按时将本部门2020年教学工作总结和2021年教学工作计划,”十三五“教学工作总结和”、”十四五”教学工作计划(总结,计划共4份)提交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