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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届毕业生跟岗实习考核及顶岗实习安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15 来源: 教务工作部 阅读

各系:

根据教育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文件精神和《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实习管理工作,确保实习的质量与效果,现将2021届毕业生跟岗实习考核及顶岗实习安排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跟岗实习考核

1、要求学生正反面打印并认真填写《毕业生跟岗实习考核登记表》,企业指导老师和校内指导老师完成实习评价及赋分工作,实习单位完成意见反馈并盖章;各系在工学云实习管理后台下载学生跟岗实习档案,并妥善保存备案(电子版);将跟岗实习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2、跟岗实习结束后,各系总结跟岗实习成果和经验,撰写总结报告。

3、各系在2021年1月15日前将2021届毕业生跟岗实习方案、跟岗实习检查记录(复印件)、跟岗实习总结报告交教务处。

4、各系要对实习生往返行程进行全覆盖无遗漏跟踪管理。对于结束跟岗返家学生,要采用蘑菇丁签到定位、微信、电话等手段确认学生已到家,并要求学生根据当地防疫要求,进行行程报备、居家隔离或核酸检测等;对于跟岗结束继续在原单位顶岗实习的学生,各系要加强管理,随时掌握学生情况,引导学生提升安全意识、科学防控疫情。

二、顶岗实习安排

1、完善顶岗实习组织工作

(1)各系要高度重视顶岗实习工作,结合教学任务和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本系2021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实施方案。

(2)联系顶岗实习单位,落实顶岗实习岗位,与企业签订顶岗实习合作协议。各系在联系顶岗实习单位时,要尽量避免疫情中高风险区的企业。对于有3人以上集中实习的合作单位,各系要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考察内容应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通勤状况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重点排查学生实习期间工作、住宿、交通、饮食、疫情等方面的隐患,如工作岗位是否需要驾驶车辆、宿舍是否有火灾隐患、通勤途中是否有交通隐患、防疫措施是否到位等。各系要在学生赴岗前,将考察报告由系主任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备案。

(3)完成“工学云学生实习管理平台”后台数据准备工作。各系要进一步完善“蘑菇丁”实习管理平台上的实习方案,做到实习指导老师与学生精确对应、实习考核要求科学合理(设定签到次数、周记次数、总结次数等参数,以便将来作为线上考核依据)。

(4)召开线上顶岗实习动员大会,宣讲实习管理制度、顶岗实习内容和安排以及“蘑菇丁app”实习管理手段,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教育。

(5)各系要及时将顶岗实习协议(修订版)、疫情期间健康保障协议(修订版)电子版发给学生,并确保为每一位学生都投保实习责任险,为学生实习期间各项权益提供保障。待学生赴岗后一周内将协议交回,各系整理并填写《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安排审批表》,由相关部门审核后,交党政办公室完成协议盖章。  

(6)各系于2021年1月15日前将2021届毕业生顶岗实习方案交教务处;于2021年3月15日前完成学生赴岗实习,将2021届毕业生实习安排表交教务处。

2、加强顶岗实习管理工作

(1)各系要高度重视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实习安全责任人,制定实习安全工作预案,做好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工作。

(2)各系要加强学生赴岗途中疫情防控工作,如有较多学生赴同一企业,尽量包车赴企;要求独自赴企学生注意防护,尽量避免在人群密集处逗留。如防疫形势发生变化,需根据学院统一要求,另行调整学生赴岗时间。

(3)各系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老师和学生管理老师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

实习期间,实习指导老师须要求学生完整填报“蘑菇丁”实习管理APP上各项信息,并每日签到,通过查看蘑菇丁签到地点并结合电话、微信等方式对每名实习学生全覆盖无遗漏跟踪管理,摸清学生实习地点、时间安排、工作生活环境、安全防护措施等,随时掌握实习学生情况;及时对学生通过蘑菇丁提交的日志、周记等进行批阅反馈,并做好实习期间的联系指导记录。学生管理老师要对学生开展健康教育,指导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学生科学防控疫情;要求学生在实习期间减少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做好日常关怀和心理疏导,协调解决工作及生活中存在问题,及时向学院报告相关信息。

(4)各系管理人员和实习指导老师、学生管理老师不得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实习企业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劵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不得参与实习企业邀请的娱乐、休闲等活动。

(5)严格履行实习请假手续。凡需要请假的学生,必须遵守如下请假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①实习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得请假。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学生,必须按各系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②学生未经请假批准擅自离岗者,一律按旷课处理,并视情节轻重,按学院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③学生实习期间请假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天,如超过5天,还须分管实习副主任或系主任同意后方可离岗。各系应保留学生和家长请假的相关信息(纸质、短信、录音等)。

以上各项工作及要求,请各系接此通知后认真落实和执行,实习相关资料从“网上邻居ftp://192.168.0.10/ 06教务处/实践教学/顶岗实习”下载查阅。

                                   

   

                                          教务处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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