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了确保教学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按照学期工作计划要求,现将本学期期末主要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1、工作量统计工作
各系部汇总本部门教师工作量,于6月28日前报教务处。教务处于7月5日前审核汇总并报组织人事部。
2、教材征订工作
各系部于7月1日前将下学期所需教材报教务处,教务处于7月5日前审核、汇总、整理、核算,报相关领导审批后进行采购。
教材按照学院校企合作开发教材、国家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十三五”“十二五”)、行业规划教材的顺序选用,优先选用本校教师主编参编的上述教材;杜绝使用劣质包销或盗版教材。教研室主任、系主任要严格把关,教务处要加强审核。
3、教学任务安排工作
各系部于6月29日前配合教务处完成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及课表编排工作。具体如下:
(1)6月12日各系将以下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报教务处:①开课计划②教学进程表③教学任务安排表④教师教学任务统计表;
(2)6月13日-6月18日,录入各专业课程代码及开课计划;
(3)6月19日-6月20日,完成教学任务(实践和理论)的设置和实践环节的安排;
(4)6月19日-6月29日,教务处及各系进行课表编排工作;
(5)6月30日,教务处根据各系部报送的“教学任务安排表”等相关教学资料完成学期课表的审核。
4、阅卷及成绩录入工作
各系部认真做好所有考试成绩录入和统计工作,督促、审核所有课程考试、整周实训等成绩务必于7月3日24时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将试卷分析交回教务处存档,采用试卷考试的课程,请将试卷一并交回。
各系要及时通知本系学生查阅成绩,如有成绩错报漏报现象,请相关教师务必在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一周内按有关程序报教务处审核更正,过期不予受理。
5、教学质量统计工作
各系部于6月30日前将教学质量统计表报教学诊断办,教学诊断办于7月3日前完成教学质量汇总。
6、实习工作
各系在7月3日前将2020届毕业生顶岗实习检查记录、顶岗实习工作总结报教务处,并整理归档学生顶岗实习资料,包括:顶岗实习协议、安全协议、三方健康保障协议、学生顶岗实习档案(根据实习管理平台记录打印)、学生顶岗实习考核登记表。教务处将汇同院督导组在期末教学检查时检查该项资料。
各系于7月3日前将下学期跟岗实习方案报教务处。
7、试讲工作
各系部要按照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严格把关外聘教师聘用条件和聘用程序。跨部门任新课的教师必须具有与拟任课程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学习背景,同时由拟任课程组负责人签字推荐后,履行试讲程序,合格后可承担该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如所学专业与拟任课程不同,特别是拟任课程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要求的,需经过至少半年的听课、学习、实践锻炼等培训后,试讲合格可承担该门课程的教学任务。
各系部于7月5日前将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任新课、新任课教师(包括外聘教师)名单报教务处,并在教师上课前组织试讲,将《任新课、新任课教师试讲报告单》交回教务处。
8.教研室主任考核工作
各系部按照学院《教研室主任选聘及考核办法(试行)》做好本学期所属教研室主任的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于7月5日前报教务处,教务处将按照考核结果统计教研室主任补贴工作量。
9、教学督导与检查工作
各系部教学督导组做好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总结,并提出下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于2020年7月5日前提交学院教学督导组。本学期期末教学检查于7月3号进行,具体检查标准见附件。
10、师资培养工作
2020-2021第一学期教师培训仍以线上培训为主。各系部放假前初步拟定所属各专业下学期需安排的培训项目,包括专业带头人能力培养、骨干教师培养、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优秀青年教师培训、教师企业实践、教学资源库建设培训、精品课程建设培训、教训能力大赛培训、专业技能大赛培训、教材建设培训等。7月5日前将培训计划(需写明拟培训项目、拟培训人数、培训经费,系主任签字并盖系章)报回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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