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教学工作历

欢迎访问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对无故欠费学生不予注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1 来源: 阅读

各系:

为保障学院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规范学院学籍学期注册工作,从本学期开始,学院将对无故欠费学生不予注册学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制度依据 

1、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第三章第十二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2、根据《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第一章第五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报到、缴费、注册手续。注册后方可获得本学期听课、选课等其他在籍学生的资格。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学生未办理暂缓注册手续、未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2周以上(含2周)不注册的,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二、具体事项说明

1、学生缴费项目包括学费、书费、住宿费等费用。按国家政策规定,符合资助条件的退役士兵,可按规定提出申请进行学费补偿,不减免住宿费、书费。

2、退役士兵须由本人办理学费减免手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手续;因事、因病请假未能及时缴费的,需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3、因退役或因家庭经济困难欠费的学生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学期注册,不提交任何手续的,一律按欠费处理,不予进行注册,逾期后(一般为开学后四周内)作自动退学处理。

三、欠费学生的学籍处理  

根据学期注册时间安排,欠费学生应于规定时间通过网络平台缴清费用或到规划财务部缴费,未缴费且未做任何情况说明按“不予注册”处理,“不予注册”超过最后期限则作自动退学处理。

“暂缓注册”“不予注册”处理后,学生将属于“非在籍学生”, 按非在籍学生管理,学院不再为学生出具学籍类证明材料、不承担学生在此期间出现的任何不良后果等,不享有相应在校的学习和生活权利,不安排学期的学习 (包括面授和网课)、实训、实习、考试( 重修或补考)等。如未注册学生已参加考试 (考查)的课程,各教学系部需重新清理,暂缓录入成绩,直至在规定期限缴清相关费用,办理注册手续。

凡是学籍处于“非在籍学生”状态的学生,在参军报名、公务员考试报名、就业等方面均受限。 

四、相关工作流程: 

如图:

image.png

附件:1.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申请暂缓注册审批表.doc

           2.欠费告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