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学院2022年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于2023年1月圆满完成,共评审通过教授任职资格3人,副教授任职资格13人,讲师任职资格13人。
学院在职称评审工作中坚持执行“阳光评审”,落实公开、透明、公正、廉洁的工作要求。一是在抽调学院评审委员会委员,对申报职称晋升的高级和中级教师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认真审查并进行公示,接受教职工的咨询和监督。二是在教师说课赋分、申报材料量化打分等工作中,抽调的评审委员会委员,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听取说课,仔细审阅材料,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三是在评审专家库建设、专家评委的抽取工作中,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禁泄露评审专家信息,并于论文答辩前一天对专家评委进行全封闭管理,签定《评委承诺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自觉做到答辩试题不外传、不翻印、不抄录、不泄密,确保答辩题及相关保密资料的安全。四是在答辩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和学科评议组,严格按照规定做出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不得泄露有关讨论、评议、表决等情况,严格遵守回避制度,评审期间各组全程进行程录像。五是坚持执行公示制度,全面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