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林职业技术学院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为确保学院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师生生命安全及国家财产的安全,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理学校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应急处理条例》 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务实求是,明确责任,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同时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校园食品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发生,尽一切努力把师生生命安全及国家财产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定义
本预案所称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定义为:突然发生,对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具有严重危害的食物中毒;食用感染疫病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引发或可能引发重大食源性疾患;食用被污染的食物引发或可能引发严重的传染病爆发与流行;以及人为加入有毒物质,使人体健康受到损害的重大社会影响的急性事件。
三、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组与职责
1、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领导组机构
主 任: 卢桂宾(院长 )
常务副主任: 李保平(副院长)
组 长: 王启明
成 员:李焕忠 刘志堂 王启明 王 瑞 徐天为 张月兴 刘小冬 张心爱 杨金虎 穆 博 秦 臻 李 阳 刘泽庆 史礼宝
2、机构职责
领导组负责学院食品安全事故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院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意见,并对山西林业术学院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统一指挥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
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院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定期组织学院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研讨。
下发上级有关文件和本处制订的各项文件、通知,指导下属各相关部门或人员实施应急处理预案,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在学院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食品安全卫生的宣传预防工作,并组织有关人员对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四、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对本院食品安全卫生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 具体指导下,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院其他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的形式反馈到学校。
3、落实职责。院长为学院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督员为直接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院长考核实行学院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和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知识培训来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院要对照配备标准,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安全设施的配备。
五、突发事件的主要处置措施
1、报告制度。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上报。具体为师生发现少量(3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打举报电话向学院后勤处报告,再由后勤 处逐级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3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应立即向领导组(组长)报告。由领导组向上级教育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院食品安全卫生安全应急预。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立即查封学院食堂,小卖部,对当天出售的饭菜留样及其他食物封存。
3、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的学院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食品安全组组长负责援救指挥,立即启动学院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4、医疗援救。学院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
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并在2小时之内上报太原市尖草坪区食品药品监督局。
5、联系家长。学院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长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6、病源保护。学院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同时保护好现场呕吐物,为公安及防疫部门提供第一手资料。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7、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向卫生防疫部门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8、信息公开。保证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的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六、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后勤处
二〇一九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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