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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院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28 来源: 办公室 阅读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以及学院档案管理相关制度,确保学院档案工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2023年档案专项检查整改要求以及学院年度工作安排,现对2023年及以前档案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具体安排如下

一、档案移交范围

  2023年及以前未移交的档案资料,包括纸质档案和相应电子档案。

档案移交时间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5日。

三、档案移交要求

(一)文书档案需按件整理。按整理的档案资料,页码统一标在右下正面和左下反面,可采用档案专用不锈钢订书钉装订;文件页数100页,订书机使用不便时,采用三孔一线方法装订。

(二)业务档案需按卷整理。按卷整理的档案资料,页码统一标在右上正面和左上反面,原则上200页左右为一卷,可结合实际情况做调整,必须采用三孔一线方法装订。

(三)所有移交的纸质档案资料必须同步进行数字化录入,以便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和查询。

(四)号按规定格式进行编制全宗号-年度号-类目号-保管期限-件号(卷号)2023年晋林院纪发文第8号文件,保管期限为永久:82-2023-DQ12-Y-0008;如2023年教育厅行政类收文第3号文件,保管期限为30年:82-2023-XZ1111-D30-0003(类目号根据档案管理系统所示进行填写,一般为二级如“DQ12”,特殊需细化到三级如“XZ1111”)。

(五)档案装订所需材料(包括档案件皮、档案卷皮、不锈钢订书钉、纱线等)到教学楼12层阅档室领取。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督促指导。档案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档案移交及数字化录入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本部门(单位)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好落实;加强检查指导,确保档案资料规范完整,及时归档。

(二)压实责任,抓好落实。根据学院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归档内容、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及时收集整理,确保档案有效归档。学院将档案归档情况纳入部门(单位)年度考核体系,作为评价部门(单位)工作绩效的重要指标之一。


                                  办公室

2024年6月28